|
本报讯记者邱佩君报道:昨日,省教育厅发布消息,2007年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资金预算指标已经下达,资金预算额1091.1万元,各高校不得截留和挪用该资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子。其中,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2007年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和资金预算指标已经下达,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奖励名额指标为734名,专科生奖励名额为630名,资金预算额1091.1万元。
据介绍,国家奖学金的名额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以及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省教育厅要求,国家奖学金要做到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