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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来自福建漳州市芗城中学的王全考了336分,其中政治科目为“C”,物理为不及格“D”,但他依然有可能跨入漳州市第一中学———当地最好的学校。而他的同龄人梁世福的考分和王全属于同一档次,却只能进入一所三流中学。两人的差别就在于王全有一个纳税高达1029万元的爸爸。据漳州市教育局招生政策,从2006年起,凡是经市政府办审核公布的2005年度漳州市民营企业前100名的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中考均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外商子女也参照执行。”
新闻回放:漳州中招录取招办盖章纳税大户子女加20分
每年中考和高考期间,都能看到有关考试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平性的报道,借以引起人们对考试制度的重视。但是现在,原本极其严肃中考却被一项地方制度给“涮”了:考试成绩公然与金钱挂上了钩。这与其说是一种‘看得见’的不公平,不如说是一种赤裸裸的“金钱万能”理论:有了钱,就可以干想干的,连孩子上学也可以公然用钱来“搞定”。
观点激荡:父亲纳税儿女加分身份制度岂能借加分还魂
诚然,制订政策的当地部门有许多理由为此辩解:其一,到2005年底,漳州市民营企业已达6300多家,实现产值100多亿元,民营企业纳税额已占全市总数的40%,所以,民营企业将会成为推动漳州市经济发展的最大推动力。既然纳税大户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社会为何不能投桃报李?其二,有关此事的争论可能是一种社会仇富心理在作怪;其三,中考招生规定中本来就有很多照顾、加分的政策,此次市委、市政府为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只是在原有众多加分政策中增加了一条而已……
曝光台:给纳税大户子女加分是制度化的“劫贫济富”
然而,上述的观点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其一:纳税大户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并不等于就可以弃社会公平尤其是教育公平于不顾而对其“抱恩有加”,更不可以借此把对他们个人的感恩加惠于他们的子女身上,这样的结果将使本来就不公平的教育更不公平;其二,社会仇富心理的成因非常复杂,一些富人的所谓“致富”,本来就是通过投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实现的,人们鄙夷甚至憎恶其财富,并非没有合理性;其三,中考招生中的加分规定尽管有很多,但只是体现自然属性和后天表现优秀这两类,且都与整个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联系,是科学的、严肃的、一以贯之的,而纳税与加分挂钩却是一种地方的、单一的、暂时的激励经济发展的措施,这种政策的制度化必将对公众的金钱观产生不良影响,不管是对纳税人自己、纳税人子女还是其他社会上的人。
最重要的是,纳税本是一个企业家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他自己按照国家政策纳税,与一个小商小贩、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要缴纳所得税没有什么不同,这有什么值得为此而优待、奖励他们的子女,使之从中渔利的?我们的社会当然已经是经济社会,但首先还是一个人性化的社会,一个道德社会。如果什么都用金钱去衡量,去物化,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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